本标准适用于使用钻孔机具线上、线下钢轨钻孔作业。
1.作业目的:
按标准化作业程序使用各种机具进行钢轨钻孔作业,满足现场维修生产需要。
2.常用钻孔机具:内燃钢轨钻孔机,电动钢轨钻孔机、手扳钻
3.作业程序
3.1检查钻孔机试转1min,备好皂化液或水;
3.2将钢轨放平固定平稳牢固;
3.3将模型板对正安放好;
3.4将钻孔机固定好,按动开关,开始钻孔;
3.5钻孔中,应随时观察水路畅通,并均匀地将钻头向前推进,直至钻通;
3.6钻孔完毕,关闭电源,卸掉钻孔机;
3.7清理螺孔毛刺,使用倒棱器进行螺孔倒棱。
4.作业控制
4.1空心钻头与主轴紧密配合,不得松动。
4.2把定位器和定位尺调整到适当位置后,机身要正,防止倾斜,压轮卡紧钢轨。
4.3机器运转正常后,转动手柄(以顺时针转动加力,钻削时均匀用力转动手柄),使钻头均匀钻削,严禁用力过大,增加钻削量,以免损坏钻头或机件,孔快钻透时,应减小进给力,避免钻头卡死。
4.4钻削过程中,要集中精力,密切注意机械运转动态,若发现钻削声过大,应适当减小进给力,如发现机械运转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工作,严禁带病工作。
4.5钻削过程中要使用专用气压冷却液罐,用手压泵加压后,即可推上单向阀,快速接头,给钻头供加乳化液进行冷却。严禁无冷却液钻削。
4.6钻孔机停机前应减小油门,空载运转3—5分钟后,即可熄灭停机。
4.7钢轨孔钻完后,应用倒棱器进行倒棱,倒棱后方可使用。
5.作业安全
5.1根据钢轨钻孔作业环境选择天窗作业或点外作业条件,按规定正确设置防护,严格执行上下道制度。
5.2钻孔前,应先检查机器是否有异常,钻头是否夹紧。
5.3更换钻头应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5.4经常检查固定钻头的顶丝是否拧紧。
5.5不可触摸汽油机,排气管及缸体部分,以免烫伤。
5.6定期检查机器,并检查每个紧固件是否都正常。
5.7为了安全防火,给机器加油时,必须停止机器运转,等冷却后进行,并远离火源。
5.8汽油机启动后和停机前,必须空载低速运转3—5分钟,严禁空载大油门高速运转。
5.9在作业过程中要注意碰脚碰手的现象的发生,保证人身安全。
6质量标准
6.1钻孔位置上下、左右偏差不超过1mm;
6.2钢轨孔间距偏差不超过1mm;
6.3钢轨孔两边应到棱,边缘不得有毛刺;倒棱倒角45°~60°,顺长0.5~1.0mm。
7、作业安全
7.1上道前,工班长必须根据当天的作业环境、地点的不同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预想活动。
7.2作业时设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并登记《运统-46》。
7.3根据施工行车条件,工地防护按《安规》第2.2.7条~第2.2.11条的规定对应选择防护办法。
7.4邻线来车下道避车,严格按照《安规》第3.2.3条规定执行。
7.5钻孔后必须倒棱。
7.6上道前必须对机具进行检查,严禁带病上道作业。
7.7作业后必须严格落实回检制度,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工完料净、红牌撤出后,方准离开工地。
7.8职工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标志,上岗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中正确使用。所有人员进入封闭栅栏必须穿黄色反光防护服,上线路作业严禁衣帽遮耳。
7.9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必须由段教育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的人员担当,必须先防护后上道,严禁不设防护上道作业和防护未设好上道作业。驻站联络员、防护员和现场负责人之间必须保持联系,一旦联系中断,人员和机具必须撤到安全距离以外。
7.10下道避车必须坚持集体在本线一侧路肩下道,禁止在邻线上、两线间或跨越邻线避车。
8.作业控制
8.1 全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作业程序、作业标准进行作业,确保钻孔质量。
8.1.1钻孔时钢轨必须安放牢固,选用与钢轨同一型号的定位器进行定位,螺栓孔的位置要定准,使用专业钻孔机进行钻孔,螺栓孔钻好后必须经过倒棱。
8.2当天作业完毕,由工长或班长组织作业人员对作业质量进行全检,要求达到作业质量及技术标准。
8.3由工长或班长据实填写《工区工作日志》、《记名修作业记录》并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质量状况实施追踪考核。
9.考核
执行郑州桥工段《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按有关考核标准进行考评、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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