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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站细》编制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发表时间:2014-11-01 20:22 作者: 来源: 浏览:
对《站细》编制工作的探索与实践

 

解立群   王俊刚   王禹霖  
摘 要:本文重点分析了车务站段《站细》编制的现状,从对《站细》的认识、编制标准、编制依据、组织程序、常见问题、对《站细》编制人员的要求等几个侧面,对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进行了尝试性的探索与实践。
关键词:站细编制 分析 对策
 
《站细》是车站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性规章,其编制工作是极其重要的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实践。因此,有必要对《站细》的编制情况进行经常性的了解和分析,以期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站细》编制工作不断规范和加强。
如何做好《站细》的编制工作,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1对《站细》的认识
1.《站细》的重要性
《站细》是指导车站作业的最基础性的规章制度,包括了车站所有技术设备的条件、功能、使用方法,是结合车站实际对铁道部、铁路局技术规章制度在车站的具体细化,是职工日常作业组织、作业管理中最直接的规章依据。
《技规》185条规定“凡在车站参加作业的站、段、所等有关人员,均须熟悉和执行《站细》的有关规定。”就是说《站细》不仅仅是需要车站执行的,而是所有参与车站作业的单位、个人都要执行的规章制度,其重要性较之《技规》、《行规》等铁道部、铁路局技术规章更具有针对性,更具有长期有效的可操作性,搞好《站细》的编制,是车站作业安全畅通的基础。
车站是《站细》编制的具体组织者、执行者,其编制水平的优劣,关系到铁路技术规章制度能不能全面落实到运输生产实践当中去,进而直接影响到铁路运输生产安全、效率和效益水平。但在实际应用当中,对于《站细》的重视程度是远远不够的。从历年来发生的铁路行车事故来看,作业中违反《站细》规定、《站细》条款制定不严谨而引发事故的情况不在少数。究其原因,一方面不掌握车站技术设备的功能特性,另一方面不熟悉《站细》相关作业规定,归根结底就是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中不学习。说起来重要、管理起来次要、执行起来不要的现象非常令人担忧。例如某站发生的耽误列车事故,主要原因就是学习车站值班员不掌握本站延续进路特殊联锁关系,误排延续进路,又因为不了解延续进路解锁、取消程序,造成耽误列车。虽然《站细》中对接车进路的延续进路特殊联锁关系做了说明,但该学习值班员不清楚、不掌握,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所以,必须要首先树立《站细》重要性的认识。
2.《站细》的功能定位
必须要认识到《站细》不是万能的。认为《站细》应该包罗万象,以达到一本《站细》在手,安全万事无忧的效果,这是不客观的、不科学的。这种错误的认识,势必导致《站细》内容的臃肿、庞杂,既不利于其相对稳定性,又影响其管理的规范和执行的准确性,容易造成干部职工掌握上的偏差,对安全生产极其不利。
而之所以有这样的误识,究其原因,就是对铁路技术规章管理体系的不了解。继2015年分局撤销以来,铁路技术规章部、局、站段三级管理的模式即已形成,管理体系脉络非常清晰,《技规》作为基本技术规章,与铁道部系统技术规章、专业技术规章共同构成铁道部技术规章体系;《行规》作为铁路局基本技术规章,与铁路局系统技术规章、专业技术规章共同构成铁路局技术规章体系;所以《站细》也同《技规》、《行规》一样,不可能是万能的、包罗万象的,其只有和站段综合技术规章、专业技术规章、相关管理制度相结合,才能构成完整的站段规章管理体系。运输安全生产是动态的,综合技术规章、单项专业技术规章、相关管理制度与《站细》的并存是不可避免的,是对《站细》的有效补充和完善。
因此,做好《站细》编制,必须消除《站细》万能化的认识,要采取科学客观的态度和工作方法、坚持科学稳定、精简高效原则来做好《站细》编制工作。
2《站细》编制的标准
做好《站细》的编制,首先要明确一个标准问题。就是要严格落实铁道部《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简称《编规》)和铁路局《补充规定》对《站细》编制条款格式体例、内容标准的统一性要求。
为规范全路的《站细》编制管理工作,铁道部于2008年重新修订了《编规》,以技术规章的形式,对《站细》的编制、管理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和说明;铁路局根据局管内实际,对《编规》条款内容提出了针对性的细化要求,对路局管内《站细》编制提供了明确的标准、规范,为局管内《站细》的统一规范提供了有力的规章支持。
分析现阶段《站细》编制内容不规范、格式不统一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由于历史原因,在铁路分局撤销前,铁路技术规章实行的是部、局、分局、站段四级管理,原分局直接管理站段的年代久远,原《编规》(铁运76号文)只对《站细》的编制条款做了规定,但未对相关内容作出明确要求,这就造成原各分局间《站细》的编制要求存在非常大的区别,区域性特点比较明显,同一条款的表述,从规范性用语上、格式体例上存在非常大的差异。当铁路局直管站段模式形成以后,就存在着全局性规范统一的问题,需要一定时期的修正和调整。二是我们的《站细》编制人员,不认真学习掌握新《编规》的内容和要求,存在畏难情绪,因循守旧、不图思变,存在严重经验主义和惰性,才形成了路局直管站段数年来,《站细》编制仍五花八门,难以有效统一和规范的问题。关键问题就是不重视标准、不执行标准的思想在作怪。
其次要重点处理好以领导意志代替规章制度的问题。规章制度制定必须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决不能牺牲安全提效率,也不能无原则、无根据的捆住手脚,影响效率。
3《站细》编制的依据
《站细》编制的依据,一是本站技术设备功能特性和车站作业组织实际,二是《技规》、《行规》等上级技术规章。技术设备的功能特性和车站作业组织实际是编制《站细》的基础,《技规》、《行规》等上级技术规章是编制《站细》的准绳。
《技规》、《行规》、《编规》均明确了设备管理部门需要向车站提供的设备技术资料,以作为编制《站细》的原始性依据。虽然《站细》的条款内容是固定的模式,但针对每个车站相同或相似的技术设备,其功能特性却不尽相同。所以《站细》的编制,必须要以本站的技术设备条件为基础,具体体现本站技术设备的功能特性和技术管理要求。
《技规》、《行规》是铁道部、铁路局基本技术规章,在规章管理体系中处于统领地位,相关作业规定和管理制度是不可违反、不可突破的。《站细》的编制必须要以《技规》、《行规》以及铁道部、铁路局长效性技术规章做为依据。编制的《站细》作业条款,不得违背《技规》、《行规》的基本规定,同时要保持其长效性和相对稳定性,要准确甄别技术规章与管理制度、长效技术规章与临时技术规章的区别,不要把过多的管理制度、临时规定纳入到《站细》中来。
要结合车站作业实际。技术设备决定了作业方式,但不同的车站作业分工、不同的劳动组织结构,也使得每个车站的作业组织形式不尽相同,编制《站细》在不违背《技规》、《行规》基本规定的前提下,还必须要结合车站实际作业来进行。
4《站细》编制的组织
首先必须要明确一个认识,《站细》编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并不是车务站段一家的事,也不是车务站段某一个站长(副站长)或主管规章专业工程师一个人的事,而是车、机、工、电、辆各相关单位以及站段内各相关业务部门协同工作的过程。
《技规》185条明确规定了“《站细》由车站站长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本规程和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编制和修订”、“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信息、房建等单位须及时向车站(车务段)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这就从规章的角度确定了《站细》编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单位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原则。
其次,要彻底解决好中间站站长不亲在参与组织编制《站细》的问题。铁路局对《站细》编制明确要求直属站《站细》由主管站长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车站技术、安全、运输、教育等部门和相关车间的管理、技术、生产人员参加;站段管理的车站《站细》由站长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车站副站长、有关技术、生产人员参加。这就明确了《站细》编制的主体是车站。但在具体操作当中,中间站站长不参与组织《站细》编制,找一两个标管员或车站值班员照猫画虎、敷衍应付的现象仍比较普遍,这是非常令人担忧的现象。
按照《站细》的编制、审批程序,直属车站的《站细》由铁路局审核、批准;车务站段管辖特、一、二等站的《站细》由管辖站段审核,铁路局批准。三等及其以下车站《站细》由管辖站段审核、批准。自从路局直管站段以来,站段进行了多次的整合,尤其车务段的管辖范围越来越大,多者达60多个中间站,少的也有20几个车站,按照《站细》编制、审批程序,如果作为《站细》编制主体的车站不能够尽职尽责,认真抓好编制这一基础环节的话,就会给站段审核、审批环节带来非常大的压力。可以说中间站站长在《站细》编制环节的懈怠,实际上就是主观转嫁风险,甚至来说是严重的失职行为。试想一个的《站细》尚不能做到达标规范,那么站段主管规章专业工程师要审核全段20-70个车站时,又焉能轻易做到完全正确呢?所以说,如果不在真正意义上解决中间站站长不编制《站细》、不落实逐级负责的问题,仍然延续由站段主管规章专业工程师编制审核一人操办的现象,不单是违反了铁道部、铁路局技术规章规定,同时此种现象长期蔓延,必将影响《站细》的作用和中间站站长技术业务能力的提高,对现场作业安全极为不利。
中间站站长、副站长作为直接负责一站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干部,对本站技术设备功能特性、作业组织特点最为熟悉和了解,所编制的《站细》也是指导、服务本站运输生产安全的,要求中间站站长、副站长亲自参与组织编制《站细》,就是为了保证《站细》编制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安全和效率的协调统一。其二,《站细》编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的实践,中间站站长、副站长通过《站细》编制过程,能更准确的了解掌握车站技术设备、准确把握车站作业组织规定,进一步提高个人理解规章、运用规章的能力,从而更好的发挥干部的业务指导作用。
因此,必须坚持中间站站长亲自编制《站细》、坚持《站细》编制审核逐级负责的组织原则不动摇。
5《站细》编制的几个常见问题
1.《站细》条款与车站作业组织实际不符的问题
例如《站细》第21、22条车站班计划、阶段计划的编制审批下达,大多数中间站是不编制班计划和阶段计划的,但很多站段并没有真正清楚上述两条中需要编制的内容和要求,盲目的随意摘抄一些《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的原则性规定,既无针对性,也无可操作性,纯粹是“填平补齐”式的功课。
这主要反映出《站细》编制人员对《铁路运输调度规则》理解不到位、对本站作业组织实际定位不准确的问题。实际上大多数中间站尤其是未设专调机的车站,只是在接收、执行计划台的班计划和本区段列车调度员的运行调整计划(阶段计划),车站是不编制班计划和阶段计划的。
2.设备条款与作业规定不一致的问题
如某站开通计算机联锁,修改后的《站细》第47条“接发超长、超限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列车的办法”规定“本站接发超限列车上行在XXI道、下行在XXII道正线办理(禁止两超限货物列车在正线交会)。”
但从该站《站细》第4条线路技术资料来看,XXIXXII道作为上下行正线,线间距仅为4000mm,按照《技规》第14条区间及站内两相邻线路中心线间的标准距离(第1表客货共线铁路线间距)中规定,站内正线线间最小距离为5000mm,站内相邻两线只有一条通行超限货物列车时线间最小距离为5000mm。依据前述规定,该站上下行正线间线间距4000mm,不满足《技规》第1表中正线线间距及相邻两线只有一条通行超限货物列车的最小线间距要求,所以该站“本站接发超限列车上行在XXI道、下行在XXII道正线办理(禁止两超限货物列车在正线交会)。”的规定缺乏上级规章支持,而且存在很大作业和人身安全隐患。
3.技术资料前后不一致的问题
如《站细》第3条“车站示意图”要求明确车站线路编号、道岔、信号机、线间距、有效长、不同颜色的接触网供电区域、道口(平过道)等要素,但很多车站《站细》该线路示意图标注内容与其他设备条款不能做到完全一致,经常有线路有效长、接触网供电范围、侵限绝缘、信号机位置等出现偏差。这主要是《站细》编制人员工作不细心的问题,没有进行严格的前后对照校核,不能保证其前后一致。
4.作业条款突破部、局技术规章的问题
如《行规》第40条“手推调车的补充规定3.在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必须手推调车的车站,应制定安全措施,报路局批准后纳入《站细》”。《行规》“用语说明30.手推调车时超过2.5‰的坡度:指该线的实际坡度。”但很多站段在该条款的理解上不够严谨,以致作业条款违反《行规》规定。某站《站细》84条手推调车办法中按照《技规》235条、《行规》40条规定了“专用线手推调车时,每批作业重车不超过……”,实际该站有两条专用线线路实际坡度超过2.5‰,属于《行规》40条规定需报路局批准方可进行手推调车作业的线路。再如某站4道为货物线兼到发线,2、3、4道梯形布置,与正线均无隔开设备,车站规定4道只接本站到达的整列空车,在《站细》48条“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的规定中规定了“I道接下行旅客列车时,2、3道禁止接入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故障的上行列车(单机、动车、重型轨道车除外)”,却漏掉了4道这一限制条件。
这说明《站细》编制人员对本站技术设备底数不够清楚,对于上级技术规章的理解也存在不足之处,造成制定规章制度严谨性也不足,既脱离设备实际,又可能危及行车安全。
6对《站细》编制人员的要求
要编制好《站细》,除了有明确的标准依据、健全的组织机构、严格的审批程序外,最关键的还是人的因素。只有参与《站细》编制的所有人员都做到了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尽职尽责、逐级负责,才能实现《站细》编制的科学客观、标准规范。
1.必须树立科学严谨的理念,强化《站细》编制的正确性和可操作性。
《站细》规定了车站技术管理和作业组织,是以车站技术设备的功能特性和车站作业组织实际为基础,以安全的操作规范为原则来制定实施的,其客观性决定了《站细》的刚性特点,具有不可抗拒性。这就要求我们在《站细》的编制、管理过程中,必须要坚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树立科学、严谨的管理理念。
在《站细》的编制上,必须要坚持以批评、审慎的态度对待每一条款的内容和要求,要多搜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力争《站细》内容经得起上级技术规章的推敲和实践的充分检验。要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杜绝断章取义、杜绝不切实际的引用,必须要立足于本站技术装备的功能特性、立足于对上级技术规章制度的准确理解、立足本站作业组织实际、立足于规范的技术作业过程,编制的《站细》要绝对正确并具有可操作性。
2.强化《站细》的严肃性,统一规范《站细》的编制。
要强化《站细》的严肃性。在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基本技术规章和专业技术规章的结合,提高运用规章的能力,除上级特殊要求必须进行的《站细》修订,在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以运用制定专业技术规章制度(临时办法)的形式对运输生产进行规范和指导,在经过充分实践验证的基础上,再将成熟的专业技术规章纳入到基本技术规章体系中来。这样就可以减少不成熟、不科学的技术规章制度仓促纳入,避免频繁的修改《站细》,从而保证《站细》条款的准确性和相对稳定性。
3.加强学习与交流,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为统一规范局管内《站细》编制,可以考虑在全局车务站段主管规章专业工程师间建立定期的交流和研讨机制,一方面铁路局可定期组织全局范围车务站段主管规章专业工程师和中间站站长(副站长)《站细》编制知识学习、研讨班,就《站细》编制阶段性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统一认识、提高水平;另一方面可采取站段间主管规章专业工程师间的交流互评活动,对由车务站段审批的三等及以下车站《站细》进行互评交流、相互促进提高;同时还要充分发挥车务站段技术规章专家组的作用,路局不定期地组织部分专家组成员对某一站段《站细》编制情况进行集中会诊式交流。通过以上方式逐步提高《站细》编制、管理人员技术业务水平,逐渐消除《站细》编制的区域性特点,达到全局管内的统一规范。
4.积极参与新改扩建工程前期方案审查工作。
随着铁路建设尤其是客运专线建设的大幅迈进,一个新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那就是新改扩建工程中不合理的设计、非标的设备出现的越来越多。例如天津西站普速场22道西端信号机设计定义为出站信号机,但实际设备却只有调车信号功能,造成京沪下行列车在22道只能终止运行,不具备直接开车条件。对于这种列车信号机不具备列车信号机功能的违规设计、非标设备,就给车站《站细》作业条款的制定带来很大困难,给车站现场作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鉴于上述问题的出现,就要求我们主管规章专业工程师必须积极介入项目前期技术方案审查。主管规章专业工程师,是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专业管理人员,需要以对国家、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了解技术设备的设置、功能、行车应用条件,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审查研究,确保设计的合理性和设备的标准化,为我们技术规章制度的制定、设备应用的安全可控奠定良好基础,防患于未然。
总之,《站细》编制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细致的研究和改进。加强与优化《站细》的编制,对于提高铁路整体技术规章制度管理水平,实现铁路运输生产安全、效率、效益目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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