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震橡胶支座体系通过延长上部结构的自振周期来减小结构水平地震作用,即减小上部结构的损坏,从而达到减震效果,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可靠使用,其隔震橡胶支座效果与结构的高度、体型、刚度、变形情况、场地条件等因素有关。因此,从减震效果考虑,采用隔震橡胶支座建筑时最好满足以下的几个条件:综合楼工程原设计结构为二托五,即原设计结构为框架二层营业厅托五层砖混结构(包括阁楼),后因业主要求,修改为底层框架一层营业厅上托六层砖混住宅,并减去阁楼不建,结构平面布置不变。修改后建筑物结构总高度降低3.9 m,实际结构总高度为20.75 m。结构抗震能力经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进行验算,省建设厅抗震办专项审查批准。
(1)尽量选在场地土比较坚硬的场地上,如Ⅰ、Ⅱ、Ⅲ类场地,因为软弱地基对于隔震橡胶支座建筑来说,输入地震动时会使上部结构的振动周期较长,增加上部结构的破坏,不利于结构减震;
(2)隔震橡胶支座建筑的结构不宜过高,过高会使得结构在隔震橡胶支座前周期较短,而隔震橡胶支座后周期较长,隔震橡胶支座效果就会非常明显,一般要求建筑物的结构高度不超过40 m;
(3)由于过大的高宽比易造成上部结构转动,引起隔震橡胶支座橡胶支座受拉,因此要求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高宽比不大于2.5;
(4)为保证隔震橡胶支座建筑在地震作用能够有来回移动空间,隔震橡胶支座建筑与其他建筑物之间至少要有20cm的距离;
(5)隔震橡胶支座装置应设置在基础和上部结构之间,以确保将地震作用最大限度的隔离在结构的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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